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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区建设政策问答
来源: 松滋市扶贫办 发布时间: 2015-09-29

 

 

1.确定革命老区的标准是什么?

答: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明确全国著名的12块革命根据地,涉及我省有湘鄂西、鄂豫皖、湘鄂赣、湘鄂川黔4块。1979年,国家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划定革命老区根据地的标准》(财税[1979]85号、民发[1979]30号)文件,对确认革命老区的标准作了规定,具体标准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曾经有共产党的组织,有革命武装,发动了群众,进行了打土豪、分田地、分粮食、牲畜等运动,主要是建立了工农政权并进行了武装斗争,坚持半年以上时间的区域,可以确定为革命老区。抗日战争时期曾经有共产党的组织,有革命武装,发动了群众,进行了减租减息运动,主要是建立了抗日民主政权并进行了武装斗争,坚持一年以上时间的区域,可确定为革命老区。划定革命老根据地应以生产大队为单位,如果一个公社内,属于革命根据地的生产大队超过半数,这个公社可算作革命老根据地。

2.我省目前有多少革命老区县(市)和乡镇?

答:按照国家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确定革命老区的标准,我省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就对全省革命老区进行了确定。19873月,省扶持革命老区建设委员会下发了《关于确认我省革命老区县市的通知》(鄂扶字[1987]18号),明确了全省74个县市为革命老区县市。七五期间,全省确定革命老区乡镇2790个。1992年,由于行政区划的变化,全省革命老区乡镇由2790个减少为1692个。2000年,全省进行乡镇区划改革合并,全省革命老区乡镇由1692个减少为864个,2013年民政厅再次编印了《湖北省行政区划手册》,全省现有革命老区乡镇855个,分布在全省82个县(市、区),人口3791.4万人,占全省人口数的64%,占全省农业人口数的81%

松滋市的陈店镇、纸厂河镇、洈水镇、杨林市镇、南海镇、刘家场镇、卸甲坪土家族乡、街河市镇、万家乡、沙道观镇在湖北省老区乡镇名单之列。

3.十二五期间老区建设重点扶持对象有多少?

答:我省十二五期间,省重点扶持309个老区乡镇和200个插花贫困乡镇。名单如下:

(一)309个重点老区乡镇名单:

松滋市:陈店镇、纸厂河镇、洈水镇

(二)200个重点扶持插花贫困乡镇名单:

松滋市:卸甲坪土家族乡、刘家场镇、王家桥镇

涴市镇

4.湖北省扶持老区政策和措施有哪些?

答:1986年以来,我省根据国家扶持老区的方针政策,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先后召开了三次老区工作会议,11次扶贫开发暨老区建设工作会议,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扶持老区贫困地区的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是:

一是财政预算列出专项资金用于老区建设。在中央每年下拨资金扶持我省老区建设的同时,省财政每年也预算一定数量的资金专项用于老区建设。1983年,省人大六届一次全会作出了《关于加强革命根据地建设的决议》,规定省级财政每年安排800万元,与中央下拨的财政扶持资金一道,配套专项用于扶持老区建设。1991年,省委、省政府对老区的扶持本着稳定已有的、完善不足的、补充可能的的原则,又增加了温饱工程的贴息贷款,提高了建设当家田补助标准,加大了库区定销口粮价差补贴。2001年,省委书记办公会议确定,十五期间,省级财政用于老区建设的资金,在原投入每年800万元的基础上,每年递增400万元。2005年元月,省委、省政府在红安召开全省老区建设工作会议,会后出台了《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老区建设的决定》(鄂发[2005]4号文件)。文件规定,扶持老区建设的资金,在原有基础上,从20052007年,每年递增1000万元专项用于老区建设。20095月,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鄂发[2009]8号文件),文件规定,2010-2012年,在现有财政预算安排老区建设投入的基础上,每年递增1000万元,扶持老区加快发展。2012214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前,省委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并原则同意省扶贫办关于我省贯彻意见的汇报。会议决定,“加强对革命老区和插花贫困地区的扶持。鄂发[2009]8号文件关于老区和插花扶贫投入政策延续到2015年,即:在原有省财政预算安排的基础上,每年新增安排1000万元,用于插花贫困地区扶贫;每年递增1000万元,用于老区建设。”省委常委会的这项决定,李鸿忠书记在2012214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的讲话中作了强调(鄂办通报[2012]1613页)。这项政策出台后,扶持老区建设资金由9610万元增加到12610万元。此外,我省各市州县(市)财政在很困难的情况下,也都挤出资金投入老区建设。

二是省直部门集资扶持老区建设。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省政府作出决定,每年从民政、水利、电力、教育、交通、卫生等省直部门集资1840万元用于老区建设。1995年,省政府要求省交通集资用于老区建设的资金由800万元增加到1000万元。目前,省直交通部门集资用于老区建设的政策仍在执行。

三是科技扶持。一是每年规定的一定额度的扶贫资金作为科技培训费,用于老区贫困地区实用技术推广和科技培训。每年培训农村实用技术人才50万人次,使40%的农村劳动力掌握12门技术,提高了脱贫致富的能力。二是组织老区贫困地区的各级领导和扶贫开发干部参加科技培训,提高他们的科技水平,使他们成为科技致富的带头人。三是抓好劳动力转移培训。每年采取多层次、多途径培训的方法,培训转移老区贫困户劳动力4万余人。

四是社会力量扶持。目前省直机关有100多个单位在老区贫困地区定点扶贫,包村带乡,同时我省一些大型企业、院校、驻军单位,也到老区参加定点扶贫工作。这些部门、社会团体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根据自己的职责,在老区开展了“电力扶贫”、“交通扶贫”、“水利扶贫”、“智力扶贫”等活动,对口支援老区建设。特别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从省到县乃至一些革命老区中心乡镇,各级成立的“老区建设促进会”和“扶贫基金会”这两个社团组织,对开辟社会扶贫筹资渠道,促进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是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扶持。为改善革命老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推进项目村村务管理水平,逐步提高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能力,探索扶贫开发新机制,加快革命老区新农村建设步伐。国务院扶贫办和财政部在我国开展“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扶贫项目”试点工作,我省从2009年开始享受该项政策,规模由2009年的2个县4500万元增加到2014年的10个县10000万元。主要以“整村推进、连片开发、相对集中给、突出重点”开展整村推进项目和小型公益设施两大类项目建设。中彩项目实施的范围是: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定扶贫工作重点县市中的革命老区县市、已经实施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扶贫开发项目的县不再安排、财政与扶贫部门联合进行的扶贫资金使用绩效考核中被评为D级以下的县市,不得作为实施中彩项目的县市。

六是老区和插花地区连片开发项目扶持。根据《湖北省农村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鄂发[2011]61号)关于“在省重点老区乡镇和插花贫困乡镇实施连片开发项目”的精神,“十二五”期间在全省309个重点老区乡镇和200个插花贫困地区乡镇内,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一定数量的老区乡镇,实施连片开发项目,每个乡镇按照250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帮助革命老区发展产业,解决老区乡镇存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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